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与减免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 题及改进措施、其他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督导培训,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坚持以《内蒙古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为指引,扩展公开的内容,较好地解决了以往存在的公开范围不够广、公开内容不够全、公开随意性比较大等问题,及时准确地公开了各类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条。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工作。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规范管理,对比较复杂的依申请案例,及时进行协调、会商,把答复工作做细做周全。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依法按时答复。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认真总结多年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对原有的《内蒙古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内蒙古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配套制度进行修订,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四)加大工作培训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学习列入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范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参加培训人数达到109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七、2013年工作计划 按照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继续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促进依法行政。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等常设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贴近人民群众的需要,围绕向社会公开和在单位内部公开两大类内容,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突出重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 利用各种公开形式的特点和作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重点建设网上在线办事综合服务窗口。把信息化工作列入头等大事,借助信息化手段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公开内容和形式以及考评的具体要求。 总之,2013年我局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按照“严格依法,全面认真,及时便民”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并将其做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为我区电信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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