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个人信息保护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APP个人信息保护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万元
采购需求:
为切实维护我区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用户合法权益,强化行业监管技术支撑能力,拟采购APP个人信息保护检测技术服务。依托专业技术检测服务对我区已备案的APP、小程序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检测与用户权益保护评估,核查其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以及侵害用户权益等问题,在检测完成后,形成相关检测结果问题清单。同时,为我局开展行业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开展我区个人信息和用户权益保护线上技术交流,增强区内APP开发运营者合规意识,推动我区移动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1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发售形式
发售时间: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3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形式: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标书,供应商请于标书发售期内,发送邮件标明“获取磋商文件”,同时提供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wudi@nmca.gov.cn.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73号
在以上截止时间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该文件将被拒收。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73号
联系人:吴迪
联系电话:0471-6265312
附件:APP个人信息保护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