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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全区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5 15:00  来源:信息通信管理处


自治区内各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的通知》(工信管函〔2025〕7号)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区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情况,严格码号资源管理,提高码号资源利用率,现就我区2026年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报范围和主体

码号年报范围:截至202512月31日,我局核配的电信网码号资源,包括:电话接入短号码、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本地电话网局号、公众移动通信网号码、智能业务接入码等。

参加码号年报的主体:截至202512月31日,获得我局批准使用电信网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专用电信网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其它企事业单位。

二、年报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码号使用者应在20263月31日前,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index),进入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系统,在线填报码号年报数据信息,格式要求和操作方法详见系统说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过系统上传年报表单形式报送。

三、报送要求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规定,码号使用者应当有效使用码号资源,并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原码号分配机关报告上年度码号资源使用情况。对未按规定报告码号资源使用情况的,我局将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名单,同时纳入信息通信行业信用管理,作为后续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考量因素。

(一)各码号使用者应自觉履行年报义务。一是如期、完整、真实、准确填报码号年报信息,全面真实反映相关码号资源实际使用情况,码号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将作为电信网码号资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二是及时确认并更新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系统中本单位数据信息,包括办公地址、负责人及联系人信息。三是及时关注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系统以及我局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配合我局做好码号相关工作

(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积极配合我局做好码号年报工作。一是按要求及时报送各自获准使用的码号资源的年报信息,并于20263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在本网内接入和开通的码号资源信息。二是对未履行年报义务的码号使用者,在提供资源、接入服务或其他业务合作时应审慎考量。

(三)请自治区内各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将本单位2025年1月以来发挥码号资源赋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撑新型工业化建设相关情况(如:物联网号码的开通使用情况、应用领域、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于20264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局,电子版发送至wuweidong@nmca.gov.cn。

码号年报咨询电话0471-35920700471-6684170;系统使用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12381-3。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26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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