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资源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9 17:25 来源:信息通信管理处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申请停用和超期使用的2个电信网码号予以收回。为保护用户利益,增强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现对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及相关使用单位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公示期届满后,将启动码号回收机制,收回相应的电信网码号。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471-3592070。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拟收回电信网码号资源明细表
序号 | 码号 | 原使用单位 | 拟收回原因 |
1 | 96116 |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院 | 超期使用 |
3 | 10630000 | 呼和浩特市旅游服务中心 | 申请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