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9 11:52  来源: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自治区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度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工信教〔202419号)要求 2024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928日举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精神,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相应考试。

二、考试相关事宜

(一)2024年度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

(二)考试采用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闭卷方式设《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两个科目。初级考试不分专业中级考试设置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有线方向/无线方向)、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5个专业。报考中级考试的考生,可结合自己工作岗位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类别。

(三)本年度考试实行《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两科目连考考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8:30-12::30。

(四)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缴费,考前初审考后复审的方式,具体报名事宜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于2024713900至71917:00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点击“报名进行注册、填报信息、缴费、打印报名表单独划线地区证书申领等操作完成网上报名

(二)户籍所在地在巴林左旗、库伦旗、鄂伦春自治旗、化德县、商都县、 四子王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正镶白旗,或在上述十个旗县工作的考生,可在上述报名时段通过报名系统-【单独划线申请】栏目提交审核材料,申领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而达到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可颁发相关证书,该证书在单独划线地区有效。

(三)考生须在报名时段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支付的形式进行缴费逾期能成功缴费的,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四)缴费后,A4纸打印显示“报名成功”的考试报名表认真填写“本人承诺”模板见附件手写签名工作单位盖章8月9日前送交我局进行资格初审并存档备查,未按时送审报名表进而影响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五)考生完成缴费可于9239:009月28日8:30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程序

)考生本人须仔细查阅本通知第一条“申报条件”,认真判断本人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及工作年限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报考条件不确定的,可来电咨询。

考生单位应对考生工作年限、从事岗位的真实性把关。

(二)请务必在8月9日前将考生报名表送达我局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为其办理退费。

如未送审报名表,在考后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考试成绩、收回合格证书。

(三)成绩合格,领取证书时进行考后审核现场核对报考相关资料原件。相关事宜及注意事项,将在成绩公布后另行公告。

(四)考后发现考生有虚假承诺、虚假证明材料,材料原件与申报时填写内容不一致等情况的,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收回合格证书。情节严重的,其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合格标准和证书管理

考试各科目全国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60%。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将在考试后公布。

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全部科目合格才能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材料审核通过,统一颁发工信部、人社部共同用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合格登记表》。单独划线地区资格证书仅在单独划线地区有效。

证书修、补办事宜请另行致电咨询。

六、其它事项

咨询电话:0471-6684122,6684124

考试报名表送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73号内蒙古通信管理局607室(保安室代收)

(三本年度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公告均在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nmca.miit.gov.cn/)发布,请及时查阅。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2478


   附件:《考生报考承诺书》模板.doc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