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应用项目计划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4-21 09:24



为加快自治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和创新应用,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有关精神,现面向自治区范围,公开征集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标识解析公共递归节点、星火·链网骨干节点建设项目计划。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领域

(一)鼓励农畜产品加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等行业龙头企业建设具有支撑性、引领性、前瞻性的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积极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鼓励园区建设运营单位探索建设园区型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加快园区数字化转型步伐。

(二)鼓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探索、建设标识解析公共递归节点,构建功能完备的标识解析服务入口,完善标识公共查询和访问,提升标识解析体系整体服务性能。

(三)鼓励大型央企、国企以及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星火·链网骨干节点,构建基于标识解析的区块链基础设施,推动区块链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二、项目主体要求

(一)在自治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央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自治区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二)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

(三)生产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具备较强技术实力以及行业规模化推广应用能力,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三、征集程序

(一)请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项目计划申报书,一式两份寄送至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安排入围项目进行现场答辩。根据集中评审和现场答辩情况,择优确定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公共递归节点和星火·链网骨干节点建设项目名单。

(三)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业互联网标识注册服务机构许可;公共递归节点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我局将依据《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审查验收合格后颁发证书。

纸质版材料寄送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73号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处

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13500696900@139.com

联系人及 电话:海喜庆 0471-5162326



附件1: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建设项目计划申报书.doc

附件2:星火·链网骨干节点建设项目计划申报书.doc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