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区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内各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中国广电内蒙古网络有限公司: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的通知》(工信管函〔2023〕32号)精神,为及时全面掌握我区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情况,严格码号资源管理,提高码号资源利用率,现就我区2022年度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报范围和主体
码号年报范围: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局核配的电信网码号资源,包括:电话接入短号码、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本地电话网局号、公众移动通信网号码、智能业务接入码等。
参加码号年报的主体:截止2022年12月31日,获得我局批准使用电信网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专用电信网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其它企事业单位。
二、年报时间安排
各码号使用者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index),进入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系统,在线填报码号年报数据信息(格式要求和操作方法详见系统说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过系统上传年报表进行报送)。
三、其他要求
(一)各码号使用者应自觉履行年报义务,一是如期、完整、真实、准确填报码号年报信息,确保年报信息全面真实反映相关码号资源实际使用情况,码号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将作为电信网码号资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二是及时确认并更新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系统中本单位联系信息,包括办公地址及联系人信息;三是规范使用码号资源,对于码号年报工作中发现的超过规定期限使用、在规定时间内未启用、擅自改变批准使用位长、逾期未履行年报义务的码号使用者,我局将依法依规查处,并纳入信息通信行业信用管理体系。
(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积极配合、支撑我局做好年报工作。一是对未履行年报义务的码号使用者,在提供资源、接入服务或其他业务合作时应审慎考量;二是按要求及时报送各自获准使用的码号资源年报信息,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在本网内接入和开通的码号资源信息。
(三)请各码号使用者及时关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和我局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码号年报政策及系统使用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12381。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伟,0471-6684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