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区内各码号资源使用者: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的通知》(工信管函〔2020〕2337号)要求,为及时全面掌握我区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情况,严格码号资源管理,规范码号使用行为,提高码号资源利用率,现就开展2021年全区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报范围和主体
码号年报范围: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局核配的电信网码号资源,包括:96字头的短号码,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公用(专用)电话网局号,移动通信网及卫星移动通信网号码,国内、国际信令点编码,智能业务接入码等。
参加码号年报的主体:上述各类码号资源的使用者。
二、年报步骤和安排
各码号使用者应在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数据报送,在2021年3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index),进入电信业务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码号年报数据信息(格式要求和操作方法详见系统说明;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过系统上传年报表报送)。
三、其他要求
(一)各码号使用者应自觉履行年报义务。认真、准确填报码号年报数据信息,不得瞒报、虚报、假报、漏报,以备我局核查,对逾期未履行年报义务的码号使用者,我局将进行社会公示,并将其纳入通信行业信用管理,将此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并作为后续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考量因素。
(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积极配合我局做好年报工作。一是对未履行年报义务的码号使用者,在提供资源、接入服务或其他业务合作时应审慎考量。二是要及时总结本单位码号年报工作情况,于2021年5月10日前报送我局。
(三)请各码号使用者及时关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和我局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码号年报政策及系统使用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12381。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21年1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伟,0471-6684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