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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组织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0-07-30 15:33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7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在十楼会议室组织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会议由政策法规处处长吕晓刚主持,北京市炜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委员会贾祯主任进行解读,局领导及处室同志听取了专题讲座。

讲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要内容为基础,从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几个方面对个人民事权利特别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全面保护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讲座内涵丰富、条理清晰、通俗易懂、细致全面,深化了我局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理解,进一步提高了我局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法律素养和法治理念,增强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了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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