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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用户申诉
申诉须知

电信用户申诉须知

电信用户在接受电信服务的过程中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生争议时,请直接向该经营者投诉,以便快速地解决争议。如果对该经营者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该经营者在接到投诉后15日内未答复的,用户可向内蒙古自治区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进行申诉。申诉受理中心将依据《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及相关法规,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法定程序调查、调解用户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生的争议。

  一、用户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诉人是与申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二)有明确的被申诉人;

  (三)有具体的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已经向被申诉人投诉且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其未在15日内答复。

  二、申诉受理中心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诉事项不予受理:

  (一)属于收费争议的申诉,申诉事项发生时距提起申诉时超过五个月的,其他申诉,申诉事项发生时距提起申诉时超过二年的;

  (二)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执行的;

  (三)申诉受理机构已经就申诉事项进行过调解并出具调解意见书的;

  (四)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

  三、申诉采用书面形式。申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二)被申诉人名称、地址;

  (三)申诉要求、理由、事实根据;

  (四)申诉日期。

  四、处理时限

  收到申诉后,申诉受理中心将依据相关法规作出受理与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诉人。针对受理的申诉,将在收到全部申诉材料之日起30日内给作出答复。

  五、内蒙古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联系方式

  网上受理:http://nmca.miit.gov.cn/

  传真电话:0471-6262517

  通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73号

  邮政编码:010020

  *提示:如果您的问题尚未向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者投诉,请先联系电信业务经营者。

  各企业服务监督电话:

  联通公司:客服电话10010  服务监督电话:10015

  移动公司:客服电话10086  服务监督电话:10080

  电信公司:客服电话10000  服务监督电话:40088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