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电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8 12:31
为了规范我区电信领域数据处理活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数据安全保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电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wudi@nmca.gov.cn。
2.纸质材料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处,邮编010000,0471-6265312。请在邮件右上角注明“《内蒙古自治区电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3.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电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