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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区】东顾城无法安装宽带问题
内容 我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8号东顾城小区2-1011号业主,现就小区物业无故阻挠宽带安装问题提出正式申诉。具体情况如下:1. 本小区此前允许联通宽带接入,但自2024年12月起,物业以“需等待上级处理“为由,突然禁止移动、电信、联通等所有合规运营商进场施工;2. 物业要求业主“先报名“等待处理,但未提供具体时间表或合理解释,问题拖延至今未解决;3. 经查询《光纤到户国家标准》(GB/T 50846-2012)及《电信条例》第41条,物业行为已明显违规。违法事实:1. 违反《民法典》第278条关于业主对共有设施自主管理权的规定;2. 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17条,剥夺消费者选择权;3. 违反工信部《关于规范宽带接入服务行为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16〕377号)相关规定。造成影响:1. 导致居家办公、在线教育等基本生活需求无法保障;2. 疫情期间远程医疗等紧急服务受阻;3. 被迫使用单一运营商服务,产生额外经济负担。申诉请求:1. 责令南宁市住建局立即核查物业资质,要求其开放所有合规运营商平等接入;2. 由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是否存在运营商与物业间的利益输送;3. 督促广西通信管理局对小区光纤到户设施进行验收;4.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4条对违规物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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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GX20250904425 提交时间 2025-09-08 20:58:44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关于南宁市青秀区东顾城宽带接入问题的事项。经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36号)规定,房屋建筑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应由开发商(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并完成验收备案工作。由于开发商未按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要求进行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和验收备案,因此该小区不具备接入公用电信网基本条件,无法接入公用电信网。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向住建部门反映,依据其职责职能督促开发商尽快完成东顾城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和验收备案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答复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5-10-30 18:28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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